新闻发布会现场
《公报》显示,贵州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96.0%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(优良),比上年上升6.6个百分点;主要湖(库)监测垂线中84%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,比上年上升4个百分点;14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,与上年持平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。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%,74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.5%,比上年上升1.2个百分点。
《公报》表明,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。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(AQI)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.1%,比2015年上升1.3个百分点。其中,AQI优良天数比例最高的是铜仁市与兴义市,为99.5%,最低为遵义市,为92.9%。2016年全省88个县(市、区、特区)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.5%,73个县(市、区)环境空气质量达标,占比83.0%。
此外,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为“良”,生态环境状况“无明显变化”。各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。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稳定,维持原有良好水平。
据了解,2016年贵州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2起,均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,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。从污染类型看,12起事件均涉及水污染。
下一步,贵州省环境保护部门将从抓好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任务、大力开展污染防治、抓好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专项行动、抓好源头管控工作、抓好生态文明制度改革、大力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和风险防控、大力协同推进环保设施建设、深化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八个方面着手,呵护绿水青山,切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,让贵州碧空常驻、清水常流、空气常新。